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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起龙岩中心城区部分路口将设摩托待行区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交警 2017-07-11 10:08:55 我要评论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需求,现决定在罗龙路与龙腾路交叉口、龙腾路与双洋路交叉口、登高路与西安路交叉口、九一路与登高路交叉口、龙川路与九一路交叉口、龙川路与解放路交叉口、龙岩大道与登高路交叉口、龙岩大道与西陂路交叉口等路口设置摩托车待行区。
关于在龙岩中心城区部分路口设置摩托车待行区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提高信号灯路口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需求,现决定在罗龙路与龙腾路交叉口、龙腾路与双洋路交叉口、登高路与西安路交叉口、九一路与登高路交叉口、龙川路与九一路交叉口、龙川路与解放路交叉口、龙岩大道与登高路交叉口、龙岩大道与西陂路交叉口等路口设置摩托车待行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红灯亮时,允许摩托车(含助力车)进入摩托车待行区等候绿灯通行。
 
二、禁止除摩托车外的其他车辆进入摩托车待行区等候。
 
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将于2017年7月17日起开始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将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对违反规定进入摩托车待行区的其他车辆依法通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并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2项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452)处150元罚款,扣3分处罚。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按本通告和现场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驾车通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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