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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龙岩市房地产市场升温 房价上涨

今日要闻 | 来源:闽西新闻网 2017-07-19 10:02:21 我要评论
[导读]
上半年全市销售商品房161.0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4.48%,销售商品住房137.29万平方米(12566套),同比增加23.2%。其中,中心城市销售商品房98.6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6.48%;销售商品住房84.35万平方米(7908套),同比增加35.74%。
2017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特别是二季度更是“火热”,市场运行各项指标环比一季度均呈大幅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开发投资由负转正
 
一季度末,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32.91亿元,其中中心城市24.32亿元,同比均是负增长。但二季度开发投资大幅增长,该季度全市完成开发投资53.11亿元,环比一季度增长61.38%,其中中心城市完成开发投资39.38亿元;环比一季度增长61.92%。这样,加上一季度的开发量,上半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6.02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中心城市完成63.7亿元,同比增长5.7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同比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主要原因是二季度商品房销售情况较好,销售款回笼顺利,企业自有资金增加,再加上开发企业对市场预期看好,加大了在建项目的投资力度。
 
市场交易大幅增长
 
上半年全市销售商品房161.0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4.48%,销售商品住房137.29万平方米(12566套),同比增加23.2%。其中,中心城市销售商品房98.6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6.48%;销售商品住房84.35万平方米(7908套),同比增加35.74%。
 
二手房市场同样“火热”。上半年,全市交易二手房83.9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73%;交易二手住房72.25万平方米(6890套),同比增加32.04%。
 
其中,中心城市交易二手房46.0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3.68%;交易二手住房40.12万平方米(4376套),同比增加76.27%。
 
上半年新建商品房热销的主要原因是新开盘的楼盘无论是所处地段、还是楼盘品质、公共配套都较好,多个项目都呈现逢开盘必热销景象。
 
而二手房市场交易旺盛,主要是由于一手房供应相对不足,以中心城市为例,6月单月商品住房新增供应量为9.1万平方米,而需求量为20.27万平方米,供求比为0.45。因此,不少潜在购房户转向二手房市场。因二手房是现房,一般所处地段较好,且有成熟的配套,吸引不少消费者。
 
房价攀升 涨幅偏大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均价为7042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2.98%,商品住房均价为7276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4.27%。,中心城市商品房均价为8362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7.94%,商品住房均价为877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7.33%。中心城市房价二季度上涨更为明显,3月份中心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才8635元/平方米,但到6月份就龙口上涨到9290元/平方米,龙岩大道、腾路两侧新开楼盘房价均在万元以上。
 
房价同比、环比增长速度较快、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龙岩作为三、四线城市,受一、二线城市城市限购升级、价格溢出效应的影响,不少原准备在厦门、福州、漳州等地置业的龙岩潜在购房户转回龙岩购房;二是龙岩中心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相对不足,出现阶段性的供不应求现象,促使价格短期内快速上涨;三是近期中心城市新开楼盘地段好、品质优、吸引不少潜在购房户入市抢购,房价随之上涨。
 
加强调控 双轨并行
 
上半年,龙岩房市的运行特点,除上述的住宅地产销售“火热”,房价持续上涨外,还有一个明显特点是商业地产库存量仍较大、去化难。主要表现在:至6月末全市仍库存商业(商场、商店、酒店)面积114.75万平方米,办公(写字楼、办公室)面积21.65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库存商业面积60.2万平方米,办公面积18.88万平方米。按照2014—2016年商业、办公月均销售面积计算去库存期,全市商业去库存期是107个月,办公是59个月,中心城市商业去库存期是167个月,办公57个月。因此,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着力点应是“增供给和去库存”双轨并行。在住宅地产市场,应继续实行“促投资、促开发、促上市”的三促措施,督促对已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尽快上报审批,推向市场,形成有效供应。同时,对已拍地未开工的310万平方米住宅面积,督促其尽快开工、尽快建成商品住房,满足市场需求。对商业地产,则要采取有效措施加速去库存。建议:1、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非住宅类商品房项目用地调整转型,缩短对转型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尽早让符合转型条件的项目按新的规划指标开工建设;2、对酒店、商场、办公类的商业地产,要加大招商力度,出台优惠措施,吸引有规模、有实力、有经验的商家入驻,或购买、或租赁上述库存商业地产,开展经营活动;3、完善购、租并举的制度,积极发展商品房租赁企业,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商业地产开展租赁业务,让已建成的库存商业面积发挥作用,避免空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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