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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房独家】携程亲子园虐童 律师教你用法律制裁"恶魔"

今日要闻 | 来源:蓝房网 2017-11-10 10:40:30 我要评论
[导读]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
昨日,一则“携程幼儿园教师虐童”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记者了解,曝光视频有两段,事发时间分别为11月1日早上和11月3日中午。11月1日的视频显示,老师在帮孩子换衣服,忽然将孩子的背包拿下,摔在地上。这名老师在帮孩子脱衣服时,还将孩子推倒撞到了椅子上。11月3日的视频显示,教师在给孩子穿衣服,不知为何老师给孩子食用了不明物品,随后孩子开始哭泣,老师也不管。有家长指出不明物品是芥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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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粗暴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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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在给孩子喂芥末
 
视频一曝光,瞬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怒,用这样的手段来对付几个月小孩实数残忍,甚至有妈妈说:“是我直接冲上去揍她”,因为法律很远,拳头很近!我们不禁困惑,面对幼儿园老师虐童的恶行,我们真的没办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吗?对此,本网第一时间连线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许东,告诉大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1.虐童老师和携程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幼儿园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
 
许东律师:从视频中老师推搡儿童使其磕到桌角、强迫儿童吃芥末,以及家长反馈向儿童眼睛及嘴巴喷消毒水的恶性行为、导致一位儿童甚至出现应激反应的严重后果,事件中的老师未履行看护职责,甚至对儿童施以虐待行为,其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言而喻。
 
根据前述规定,对涉事老师,如已取得幼教资格,可予以行政处罚,撤销其幼教资格。且涉事教师作为对儿童应付看护职责的人员,却对儿童施以推搡、强迫儿童吃芥末、喷消毒水等明显的虐待行为,甚至造成儿童出现应激反应的严重后果,违反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可予以刑事处罚。除上述两种法律责任外,家长还可要求涉事老师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幼儿园作为与教师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对教职工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对教职工的不当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且,幼儿园作为与家长建立起托管关系的一方,负有保障儿童在幼儿园的身心健康不被侵害的义务。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无论从教师施虐行为角度而言,亦或是从其他教师对该行为不管不顾角度而言,我们认为幼儿园是确有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失职行为。
 
2.作为家长,孩子在学校被虐待,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许东律师:家长发现孩子在学校被虐待时,应注意保留有关凭证,例如医院检查记录、伤痕照片,向孩子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提交材料、保留报警回执,以便尽早介入调查取证。同时,家长可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门、学校反映要求对涉事教师予以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
 
3.虐待孩子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接连出现虐童事件,我国有出台相关法律保护儿童吗?
 
许东律师:鉴于近年来该类案件高发,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故在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该罪的主体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负有看护、监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儿童负有看护职责的幼儿园教师如有虐待行为的,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进展: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9日通报:针对携程亲子园存在工作人员伤害在园幼儿的行为,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调查取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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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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