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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楼市政策升级!严禁提高首付、捆绑销售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蓝房网 2017-11-13 16:31:03 我要评论
[导读]11月9日,泉州市又一楼市政策新鲜出炉,调控收紧,严禁提高首付比例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同时,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4月17日起泉州出台政策明确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为限购区域,严禁投资炒房的行为。为了贯彻十九大“住房不炒”的精神,11月9日,泉州市又一楼市政策新鲜出炉,调控收紧,除了在原先限购区域基础上,将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城、洛江区万安街道以及惠安县黄塘镇等区域加入限购行列外,还严禁提高首付比例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同时,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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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还明确规范商品房预售方面,具体如下:
 
(一)1.备案价格超过属地2016年10月均价30%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拒不接受预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2.住宅配套可售车位、车库纳入预售价格调整,调控间隔时间与幅度与住宅一致;
 
    3.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精装修的,开发企业不得加精装修价格对外出售;
 
(二)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即日起至10内需公开可售房源和“一房一价”等信息!不得以搭售车位、签订装修合同等等条件捆绑销售!不得擅自提高符合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条件购房者的首付比例!
 
(三)中心市区新批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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