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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小溪河流域治理建立常态化机制

区直主管、市直同责、捆绑追责;流域内采矿证到期矿山原则上关闭退出,且不得新增涉水涉重企业

今日要闻 | 来源:闽西新闻网 2017-11-20 14:56:51 我要评论
[导读]经过半年多攻坚整治,小溪河水质发生了喜人变化,登高桥断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首次达到二类水质。治水是接力推进的持久战,如何巩固治理成效,实现清水长流?
经过半年多攻坚整治,小溪河水质发生了喜人变化,登高桥断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首次达到二类水质。治水是接力推进的持久战,如何巩固治理成效,实现清水长流?
 
11月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向新罗区批转《小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治理常态化,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
 
各级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龙管委成立小溪河流域监管中心,统筹协调流域治理日常事务,目前已组建一支15人的队伍投入到巡查、督查工作中。”14日,新罗区龙管委负责人黄斯明告诉记者。
 
116个污染源纳入监管重点
 
《方案》明确了小溪河流域治理范围:中甲溪(挺秀三角桥—曹溪经杨)和马坑溪(江顺三级坝头—适中)流域段及集雨面积222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的工矿企业、在建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等涉污、涉水单位。
 
目前,小溪河流域主要污染源涉及八类共116个项目、企业或污染点。其中采矿企业36家、选矿企业14家、制砂石企业3家、其他涉水企业10家、重点在建项目9个、矿山尾矿库15座、小型水电站6家、村庄23个。
 
治理目标是:小溪河流域达到水质功能区要求,水质中铁、锰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限值;流域水质感观明显改善。
 
五条原则彰显“治本”决心
 
《方案》祭出了五条铁腕治理原则,彰显了政府“治本”之决心——
 
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落实环境监管,新罗区委、区政府按照“党政同责”落实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区直主管、市直同责、捆绑追责。将流域内原属于市直部门履行的监管职责授权、下放给区直对应部门主管;市直部门的监管责任保持不变;出现失职失责情形,对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追责。
 
流域内矿山和城市一重山范围内矿山,原则上采矿证到期后关闭退出。
 
流域内没有自备矿山和尾矿库的选矿企业一律关闭退出。
 
流域内原则上不得再新增涉水(水环境)涉重(重金属)企业。
 
多措并举深入治理
 
《方案》提出多管齐下加强小溪河全面、深入治理——
 
巡查报告。流域内相关镇街负责包干河段每日巡查,区直相关部门每周至少安排1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全面监督。每周定期对小溪河、中甲溪、马坑溪水质进行监测、通报,同时不定期对中甲矿区涉铁、锰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
 
联合执法。环保、水利、国土、住建、林业、农业、执法等市、区部门分别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镇街开展联合执法。
 
整改督办。根据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对症进行整改,区龙管委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并提请问责、问效。
 
有奖举报。区龙管委建立小溪河流域监督举报电话和微信举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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