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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拟调整龙津·大时代总平图及单体方案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规划局 2018-02-05 16:17:27 我要评论
[导读]龙津·大时代项目现为地块住宅日照满足大寒日三小时的要求,在满足该地块出让合同、控规、消防、结构安全及住宅日照的前提下,拟对龙津·大时代项目总平图及单体方案拟调整公示。
福建东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的龙津·大时代项目位于新罗区莲庄南路东侧、金鸡路北侧,我局于2017年9月11日办理了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800201700077号)。现为地块住宅日照满足大寒日三小时的要求,在满足该地块出让合同、控规、消防、结构安全及住宅日照的前提下,拟对龙津·大时代项目总平图及单体方案拟调整公示,具体拟调整如下
 
1、原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356105.70㎡(地上建筑面积280363.07㎡,地下建筑面积75742.63㎡)、计容建筑面积285597.72㎡(住宅218220.19㎡,商业44998.85㎡,设备用房1028.97㎡)、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0507.98㎡、容积率3.17、建筑密度20.81%、居住总户数2209户、机动车位2163辆(地上148辆、地下2015辆);调整为总建筑面积356738.43㎡(地上建筑面积280995.80㎡,地下建筑面积75742.63㎡)、计容建筑面积286248.84㎡(住宅218841.41㎡,商业44958.99㎡,设备用房1098.73㎡)、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0489.59㎡、容积率3.18、建筑密度20.88%、居住总户数2143户、机动车位2139辆(地上148辆、地下1991辆)。
 
2、原10#楼31层、高度93.9米调整为25层、75.9米;原11#楼33层、高度99.9米调整为39层、117.9米。
 
3、2#楼东侧I1户型26-35层直角柱改成斜角柱。
 
设计单位: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龙津?大时代项目总平图及单体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12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听证地点位于市规划局六楼会议室;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网址:www.lygh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321780,联系人:陈工。
 
附:《原核准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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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整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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