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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天然气什么价格?4月1日起龙岩城区按新标准执行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市物价局 2018-04-02 17:32:06 我要评论
[导读]龙岩市物价局于2017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参加人意见后,形成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已于3月30日公告了调整方案,调整后的龙岩中心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龙岩市物价局于2017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参加人意见后,形成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已于3月30日公告了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一)分档气量及价格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4.35元/立方米调整至3.9元/立方米。具体分档如下:
 
第一档,年用气量为192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用气价格为3.9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192-342立方米(含)部分,用气价格为4.68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超出342立方米以上部分,用气价格为5.85元/立方米
 
(二)计价周期
 
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计算,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三)多人口家庭用气量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本或社区证明等,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按每增加1人相应阶梯气量增加60立方米/年,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80立方米/年(含)。
 
(四)特困户和低保户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气均按第一档气价3.9元/立方米执行。
 
(五)特殊用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依据政策气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执行统一气价为4.29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龙岩中心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三、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
 
10名听证参加人同意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意建立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另文下发)。
 
(一)关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方案
 
8名听证参加人赞同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采用方案二。他们认为天然气供气是一项民生工程,应当最大程度的让利于民,让居民实实在在地感受用气的“质优价廉”。 2名听证参加人赞同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采用方案一。他们认为,气价的调整既要保障广大居民用户的利益,还要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应当考虑适当的收益才能使燃气公司得以健康发展。
 
(二)关于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档方案
 
7名听证参加人赞同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档采用方案二。他们认为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对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考虑到企业的适当利益,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3名听证参加人赞同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档采用方案一。他们认为气价降低了,可以鼓励更多的居民使用天然气,用户增加,气量随之增加,对于企业来讲,盈利空间也加大,最终达到双盈局面。
 
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暂不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认为当时全国“气荒”,气源紧张导致购气价暴涨,时机不成熟。
 
各听证参加人在其他方面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比如要求燃气企业要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缩短入户安装时限,加强新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拓宽天然气缴费渠道,支持手机缴费,让缴费变得更加快捷等。
 
四、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本着“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采纳大多数听证参加人的建议,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采用方案二,并按“1:1.2:1.5”的比例关系,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气量分档方案采用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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