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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路与金鸡路交叉口的地块规划指标已公布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规划局 2018-07-19 14:38:11 我要评论
[导读]龙岩规划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金鸡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龙岩规划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金鸡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8月18日,公示期30天。

金鸡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规划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3-B基本单元内,东至龙腾路、南至翠云小区、西至漳龙高速公路、北至金鸡路。出让用地面积58234㎡。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居住与绿地
 
2、规模:规划用地面积7929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出让用地面积)58234㎡,公共绿地面积14211㎡,公共道路面积6847㎡,规划人口规模约为3200人。
 
3、容量: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6888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健身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用房)≤159875㎡;商业建筑面积≤3000㎡;幼儿园建筑面积≥6005㎡。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业用地B1。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9;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120米(其中住宅建筑≥24米,幼儿园≤15米,商业≤10米);小区标志性建筑高度≥115米。(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本规划范围内绿线包括以下绿地界线:地块沿金鸡路南侧10米绿化带、地块沿漳龙高速公路东侧50米绿化带、地块中部大樟树周边公共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红线为1号地块和翠云小区的东西向和南北向的17米宽道路。本地块规划图则中道路均为公共开放道路,建成后不得围合封闭。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400㎡的社区用房,社区用房应独立用地,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须结合布置。
 
2、养老服务用房:地块内配置1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按100㎡/千人(人口按3.2/户测算)进行配置,且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0㎡。养老服务用房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于一层并配置大于150㎡的室外活动场地,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3、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块内配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并全部布置在地面一层,社区卫生服务站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
 
4、社区健身设施:地块内配置1处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地块内配置1处健身广场或多功能运动场,宜与健身活动室邻近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400㎡。
 
5、物业管理用房:地块内配置1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进行配置: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50㎡;建筑面积超过10万㎡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6、幼儿园:地块内配置一所18班幼儿园,幼儿园应独立用地,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布置在环境好、交通便利的地段,用地面积不小于8420㎡(包括不小于860㎡用地面积的家长接送区),建筑面积不小于6005㎡。

7、配电设施:地块内应设置1处开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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