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长汀县项目征迁迎来开门红,位于大同镇印黄村的“省市重点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经过依法征迁,最后一户房屋依法拆除并净地交付给有关部门。
该项目规划用地22.19亩,征收国有与集体土地房屋34栋,合计34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242.5平方米。至2017年12月20前签订房屋征收33户,并全部拆除。剩余一户被征收户,因户主在外地,让其妻子负责在征收协议书上签字,但事后户主以被征收户主未在协议书上签字为由而拒绝承认其妻子已签订协议书的有效性,进而拒绝房屋征收。
2018年1月份,长汀县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家未获批准建设的190多平方米违章建筑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事后户主诉至法院。经上杭县法院审理查明及作出判决,其妻已签订征收协议书有效、未获批准的190多平方米违章建筑房屋被强制拆除并无不当之处。户主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院审理并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次审判结果表明了长汀县征迁工作的合法性与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