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与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龙岩市新罗红梅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和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2号8楼总工室,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一)规划范围
(二)人口与规模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47公顷,人口容量约为3.5万人。
(三)功能定位
承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产业转移,带动龙岩“一市两区三组团”大格局下龙雁组团产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建设成为专用车和应急产业园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六片区”布局结构。
一心:红林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龙雁快速通道形成区域联动发展轴;龙雁大道延伸段形成产城融合发展轴;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1.0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95%。居住用地包括职工租赁房、村民安置房、人才公寓等。
(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0%。该类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体育、卫生医疗、社会福利、文物古迹等设施。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红林,以商场、市场、商务中心的形式呈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5.8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0%。
(4)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17.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48.66%;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49.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17%。
(5)其他用地
其它用地主要有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非建设用地(E)。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区内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道路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69.36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U):用地面积4.83公顷,主要是供应设施用地(水厂)、环卫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消防设施用地。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一轴、一纵、一环”骨架路网格局。
一轴:龙雁快速通道,连接铁山镇区、红梅产业园与雁石镇区,起联动发展作用。
一纵:龙雁大道延伸段,直接连接龙雁核心区雁石镇区。
(七)五线及三大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城市红线为龙雁快速通道、龙雁大道延伸段、园区大道、溪畔路。本次规划的绿线划定主要包括了四个公园绿地,高速公路、快速通道、高压线防护绿地及厦老溪滨河绿地。规划区内两条主要水体为厦老溪,厦老溪规划蓝线控制宽度为20-50米。本次规划区内城市黄线主要包括:公交场站、停车场、环卫设施、变电站、消防站、水厂、污水处理厂。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包括1处企业服务中心、结合现状村委会设置3处社区服务站、3所幼儿园、2所小学、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多功能运动场、1处社会福利设施、2处集贸市场(生鲜超市)、1处公交场站、4处社会停车场、1处加油站、1处220Kv变电站、1处自来水厂、1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1座LNG气化站、1处消防站、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