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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交地即交证”促项目早开工

今日要闻 |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0-03-11 14:28:47 我要评论
[导读]在土地出让后7个工作日内就可接收土地并同时取得不动产权证,这是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而推出的“交地即交证”的全新举措。
在土地出让后7个工作日内就可接收土地并同时取得不动产权证,这是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而推出的“交地即交证”的全新举措。
 
根据该局近日正式印发的《厦门市公开出让项目“交地即交证”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交地即交证”举措适用于该市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且不再变更受让主体的土地公开出让项目。通过权籍调查提前办理、契税容缺受理、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等措施,确保在土地出让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各相关部门和土地竞得人共同完成“交地即交证”相关工作。
 
《规程》规定,在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市土地发展中心或各前期相关单位凭出让方案及附图作为权籍调查的申请材料,向市测绘信息中心申请先行办理现场放样定界及权籍调查工作。市测绘信息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权籍调查成果,市土地发展中心将权籍调查成果作为出让文件附件对外发布。
 
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权籍调查成果书,向市土地发展中心提供竞买保证金收据,同时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签订“交地即交证”协议。土地竞得人签订“交地即交证”协议,即承诺按照规程规定时限落实地价缴纳、契税缴纳、合同签订、办证申请等手续。若竞得人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则后续快速办理机制自动终止。
 
土地出让成交确认后,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依据出让公告内容,提前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协议前期会签审核流程,确保后续会签在第6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在第7个工作日,土地竞得人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即时受理,当日核发不动产权证;土地竞得人与交地责任单位签订交地确认书。最后,由各相关业务审批单位将土地竞得人的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地价缴清证明、完税证明、权籍调查成果等通过信息化手段互联互通共享,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快速办理。
 
“以前,企业竞得土地后至少20多天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举措推行后,仅需7个工作日,不仅对企业抵押贷款等一系列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将进一步助推厦门高效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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