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3月30日起至6月30日
龙岩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
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
坚持“零容忍”整治态度
对于认定为“群租房”的
做到“三个一律”
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
近年来,由群租房带来的
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
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3月30日
市城市管理局印发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什么样的出租房认定为“群租房”?
认定为群租房后将如何处置?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就大家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梳理
一系列问题的正解,请查收!
本次群租房排查对象?
Α: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群租房:
1.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2.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3.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4.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如何获取群租房信息?
Α: 各镇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收集群租房线索。群众还可以依托目前各镇街开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一并受理群租房举报,或者通过12345投诉平台举报。
排查出群租房如何处置?
Α: 排查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移交给属地政府,按照“市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安全隐患房屋分类处置意见处理。无安全隐患的,函告住建、公安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对房屋中介机构非法从事群租房中介服务的行为,函告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相关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如何处置?
Α:涉及违规装修的房屋,函告相关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联动措施,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进行处置。涉及房屋群租行为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通报其工作单位督促整改,仍不整改的,通报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重拳已出击
群租房排查整治号角已吹响
希望相关业主能提高思想觉悟
主动整改、消除隐患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审核:戴悦 谢津津
校对:黄婧婧 黄清花
编辑:余雅丽
供稿:何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