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7]212号),我中心于2020年7月1日起对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差价款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价格评估期间暂停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调整后的市场评估价执行期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差价款在2020年6月30日前缴交按调整前评估价结算,在2020年7月1日以后缴交按调整后评估价结算(即以差价款的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办理地点为:龙岩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三区住房保障窗口。咨询电话:2300193
详情见龙岩住房保障网(www.lyzfbzw.com)。
龙岩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