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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啦

楼盘速递 | 来源:新罗区教育局 2017-06-06 10:46:17 我要评论
[导读]龙岩新罗区2017年初中招生方案公布啦!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市属有关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一。
 
2.农村初中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不得违反《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12号)的有关规定。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
 
城区初中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片内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详见附件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房产须住宅用途)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小学毕业生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商品房若属共有产权,则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初中
 
农村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初中登记建档。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8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我区其他中学登记建档。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罗区小学毕业且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新罗区户籍除外)以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内学校登记建档。《暂住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岩十中、江山中学、铁山中学或回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2018年起,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6〕262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5〕151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新罗区户籍)将以《居住证》和《就业创业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五)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适龄子女
 
根据其父母持有房产证或户籍证情况,可在辖区内中学登记建档。
 
四、有关事项
 
1.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小学毕业生:8月3~4日;
 
(2)农村小学毕业生:8月3~4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10~11日。
 
2.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房产证;⑶户口簿;⑷父母双方身份证;⑸“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农村小学毕业生: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⑶父母双方身份证;⑷父母一方的《就业创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5)父母双方《暂住证》(新罗区户籍除外)。
 
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初中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初中招生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报登记表时,本片区中学为第一志愿,还可在龙岩十中、江山中学、铁山中学等三所学校中任选一至二所作为参考志愿填报,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学生可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未派到学位者,教育局将依据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入学。参考志愿未填报或不愿服从调剂者,将不再安排学位,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其它说明
 
(1)持二手房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申报学校的在校生记录。
 
(2)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所在片区初中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
 
(3)每位小学毕业生只限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五、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企业。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16~2017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部队、引进人才。
 
符合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
 
3.其他。符合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的完税票据;⑷户口簿;(5)父母身份证。其中受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⑴军人证;⑵结婚证;(3)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3.引进人才:(1)户口簿;(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3)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8月3~4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中学隶属关系,市属学校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送审有关材料,区属学校到区教育局中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初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实施细则,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强化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七、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20113。
 
附件:
 
新罗区2017年城区中学招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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