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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陈陂2号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出炉

楼盘速递 | 来源:龙岩规划局 2018-08-22 15:58:36 我要评论
[导读]龙岩市规划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陈陂2号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龙岩市规划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陈陂2号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21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3-A基本单元内,华莲路与犀牛路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5840平方米, 出让用地面积5840平方米。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普通住宅)、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商店、商场、超市,不含商服办公); 
 
2、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8160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3.11;
 
(2)建筑密度≤35%;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100m;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北侧50米宽的城市主干道华莲路;地块东侧33米宽的城市次干道犀牛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室内需设置卫生间。
 
2、社区用房:本地块不配置社区用房,但地块竞得者应按《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用房建设资金。
 
3、养老服务用房:本地块不配置养老服务用房。
 
4、社区健身设施:应配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社区健身设施,并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健身活动室进行普通装修,水、电、卫等设施应配套齐全;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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