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规划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东卧龙小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一、区位及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3-A基本单元内,东至联通大厦,西至犀牛路,南至陈陂南路,北至陈陂村安置地,规划用地面积3092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9277平方米。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改)
2、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5、《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6、《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试行)》(2012年)
7、《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
8、《龙岩市<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
9、《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2年)
10、《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
11、其他相关规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
三、功能定位
住宅用地(安置地)
四、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2、地块规模:本规划范围内用地规模3092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9277平方米。
3、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2且<2.4
(2)建筑密度:15%-20%
(3)绿地率:≥29.1%(一期、二期、三期综合绿地率≥30%)
(4)建筑高度控制:80米
4、建筑退让:详见地块图则
5、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图则
五、 “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
本规划范围内无绿线。
2、紫线控制
本规划范围内无紫线。
3、蓝线控制
本规划范围内无蓝线。
4、黄线控制
本规划范围内无黄线。
5、红线控制
本规划范围内红线为犀牛路、陈陂南路、东侧和北侧12米小区公共道路及中部的7米小区公共道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社区用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独立设置部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并有独立出入口。
养老服务用房:建设面积≥156平方米,结合社区用房设置。
社区健身设施:建设面积≥156平方米,健身活动室进行普通装修,水、电、卫等设施应配套齐全。
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