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住户提供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原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4、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经济适用房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原购房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原购房契税完税证或免税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有车位的提供车位产权证及复印件1份
9、有车位的提供车位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提供不完整不予以收件。
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办理地点为: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八层。咨询电话:2293183
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