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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公示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城乡规划局 2017-06-16 10:29:33 我要评论
[导读]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龙岩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已经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公示期30天。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龙岩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已经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岩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步方案)(公示稿)
 
一、规划背景
 
建设海绵城市是国务院近期启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在此背景下,龙岩市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西部中心城市,水系发达,溪流众多,生态优美,但随着城市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建设的不断加速,受到资源环境的制约,也出现了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此外,海绵城市建设涉及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多元目标,规划层面需要与传统的城市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建设层面需要多部门、多专业协同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为进一步明确龙岩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具体指标、整体布局、建设任务和配套措施,统筹谋划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制《龙岩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龙岩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永丰新城、古蛟新城、龙雁新城,规划总面积约312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1平方公里,规划人口为110万人。
 
2、规划期限
 
海绵城市建设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7-2020年,侧重现状建成区海绵城市的改造示范与新建海绵城市项目示范,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考核的要求;第二阶段为2021年-2030年,侧重龙岩市中心城区整个海绵城市生态体系建构。
 
三、规划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 50号)
 
(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4)《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5)《龙岩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6)《生态龙岩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7)《龙岩市主城区溪流(用地)控制规划》
 
(8)龙岩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凤组团、南强片区、西宁片区等)
 
(9)龙岩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绿地系统、交通等专项规划
 
四、规划目标
 
以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为核心,转变城市发展观念,从龙岩市长期发展和战略高度出发,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是城市恢复“海绵”功能,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从而实现龙岩中心城区的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提升城市水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创新海绵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建设具有创新型海绵功能的“生态龙岩”。
 
五、系统规划
 
1、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确定中心城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将主城区将主城区划分为14个管控单元,永丰新城划分为4个管控单元,古蛟新城划分为3个管控单元,龙雁新城划分为3个管控单元进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分解,明确各管控单元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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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生态系统
 
水系岸线生态化改造河段位于建成区内,主要问题为岸线护坡硬化严重,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规划结合水系、周边用地及景观需求,对垂直渠化断面、台阶式渠化断面、斜坡式渠化断面进行生态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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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安全系统
 
明确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标准和城市防洪防涝标准,提出防洪排涝的措施,针对具体内涝隐患点,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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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环境系统
 
城市水环境污染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通过计算各管控单元水环境容量、点源污染产生负荷、面源产生负荷,明确各管控单元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各管控单元地表水体水质标准优于IV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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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资源系统
 
明确雨水资源利用的方式主要为城市杂用水(包括道路浇洒、绿化灌溉等),根据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计算各管控单元近远期雨水资源化利用量。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成立龙岩市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进行规划前期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基础研究,组织编制相关规划。
 
2、制度保障
 
实行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和监测考评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各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技术保障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技术实施导则,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
 
4、资金保障
 
在分区、分期建设的基础上把不同功能的建设项目确定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三类,对应建设、运营、管理等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投资政策,确保政府投资能起到抛砖引玉、引凤筑巢的拉动作用。
 
六、近期建设
 
1、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选取近期集中示范区域位于莲花湖城市公共中心区和小溪河流域片区,总用地面积为16平方公里,实现2020年城市建设区域的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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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规划新建的建筑小区类项目和道路建设类项目,全部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2)推进绿地类项目建设,包括公园绿地和功能湿地等大海绵体建设;
 
(3)推进河道生态修复类项目建设,保留现状河道走向,对自然堤岸进行生态化建设,对硬化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4)推进污染防控类建设项目建设,包括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
 
(5)推进排水防涝类项目建设建设,包括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内涝隐患点改造
 
3、海绵示范项目
 
为打造样品工程,形成示范效应,规划在龙岩市近期建设项目库中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建筑与小区(5个)、道路建设项目(4个)、城市绿地项目(4个)作为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1)绿地建设类:龙津湖公园、石罗鼓公园、东山湿地公园、交易城滨河绿带
 
(2)道路建设类:金鸡路二期A段(曹溪路-莲庄路)、金鸡路三期(龙腾路-高速路)、浮东路(乘风路-东环路南段)、东肖南路二期改造提升
 
(3)建筑小区类:莲塘小区、湖东花园、曹溪中心小学、东山第一小学、海峡两岸(龙岩)体育交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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