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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500多个物业缺失小区将有序推进规范管理

今日要闻 | 来源:闽西新闻网 2018-03-29 16:49:32 我要评论
[导读]无物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既是保持文明城市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门话题。3月28日,新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两级政府对市政协委员的提议高度重视,先后发布了多份方案,合力推动物业缺失小区的规范化管理。
无物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既是保持文明城市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门话题。早在去年,市政协委员们就以集体提案的方式,提出了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设立街道物业管理机构等诸建议,以加强无物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3月28日,新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两级政府对市政协委员的提议高度重视,先后发布了多份方案,合力推动物业缺失小区的规范化管理。
 
委员建议:
 
多措并举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
 
致公党政协委员提议,要强化党建统领作用,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特点实施分类管理,积极引导和激励他们在物业管理中做好法治宣传,带头遵纪守法,、服务小区管理等模范工作。
 
同时,要强化合力共治。依托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创新举措,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力量,进一步形成提升社区物业管理的强大合力。建议成立物业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物业管理行业政策法规,协调部门职能分工,研究解决综合性重大问题。
 
农工党则提议,要设立街道物业管理机构,建立市、区、街、居四级监管机制,建立保障管理机制和分类指导管理机制,将无物业生活小区管理与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及危破房改造,社区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部门回应:
 
有序推进小区“十有”工作目标
 
市政协委员们的提议受到了积极响应。新罗区住建局副局长吕木欣告诉记者,截至2017年底,龙岩中心城区共有住宅小区710个,其中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约500个,占地面积约600万平方米。无物业小区数量多、面积小、人数众,已经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加强老旧小区的管理,2017年新罗区政府出台了《新罗区推进老旧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新罗区平安小区建设方案》,提出了“谁家孩子谁抱走”原则,对325个公建小区(包括房改房、集资房、公建房)进行先行整治,并拿出了118万以奖代补资金推进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和平安小区创建。最终,这些公建小区中成立了40多个业主委员会、200个临时管理委员会,并完成了环境整治和设施设备修缮。
 
为了巩固创城成果,推进无物业小区进一步规范化,2018年1月9日,市“两办”印发了《龙岩中心城区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将以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小区管理社区化、物业管理市场化为基本方向,扎实推进物业缺失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方案》,中心城区将力争于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325个公建房物业缺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公司进驻(或采取其他市场化方式实施物业管理,下同)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物业缺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保障房、安置房小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及物业公司进驻,实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十有”工作目标,即“经费有效保障、事务有人管办、大门有人值守、地板有人清扫、楼道有人整理、停车有人管理、秩序有人维护、路灯有人巡护、设施有人管护、纠纷有人调解”。
 
吕木欣告诉记者,《方案》主要有3个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小区要成立小区党支部,二是小区均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三是小区物业管理要实事求是,因区施策。”
 
对此,《方案》对物业缺失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作出了明确要求,如要求商品房小区应按照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拆迁安置房应成立由村委会主导、楼栋长参与的管理委员会;保障房应成立由建设单位、社区和居住人代表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在物业管理上,《方案》提出分类管理,建立与小区规模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方式。对于建筑规模较大(200户及以上或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相对封闭且公用设施设备较完善、物业管理条件较好的小区,应聘请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建筑规模较小(200户以下或2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无封闭且公用设施设备简单的小区或楼宇,可由业委会聘请专人进行市场化管理;居住和办公无法分离的建筑,物业管理也应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模式,住户和单位按产权面积比例分摊物业服务费(小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或年物业服务费超过100万元的物业服务小区,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更好地落实《方案》要求,推进无物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3月9日,区住建局开展物管站、街道、居委会等代表参加的培训班,详细解读《方案》和小区支部、业委会、管理委员会等成立的具体流程。
 
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据区住建局统计,截至3月23日,公建房小区中已成立209个小区党支部、114个业主委员会,其中196个公建房小区完成了规范化管理。其他非公建小区中,也已成立了191个党支部、105个业主委员会,其中144个小区完成了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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