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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南路二期安置房”竣工规划核实情况公示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市规划局 2018-08-16 11:44:07 我要评论
[导读]莲南路二期安置房5#-10#楼,龙岩市规划局组织了相关科室人员、市国土局、市执法局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局部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现将其进行公示。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开发建设的莲南路二期安置房5#-10#楼,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石粉村天马路南侧,性质为住宅用地。该项目于2015年4月27日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800201500031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计容建筑面积30075.5 m2(其中住宅26035.7 m2、商业556.2 m2、杂物间3376.7 m2、公用106.9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4781 m2(其中杂物间265.7 m2);住宅计249套;层数为5#~10#楼地上六跃七层(不含杂物间)、地下二层,地下停车位379个,建筑高度19m。
 
2018年7月龙岩市规划局在比对了审批图纸以及龙岩市勘察测绘大队出具的《龙岩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并组织了法规科、工程科,审批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市国土局、市执法局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局部存在与原审批不符,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经我局研究,现根据相关规定,将规划核实发现的局部与原审批不符部分及社区服务用房部分进行公示:
 
一、局部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5#、8#楼底层原审批为局部架空、局部杂物间,现北侧局部架空变更为杂物间。根据城投公司的情况说明,项目施工时,考虑建设后便于物业管理、公共卫生和安全等因素,城投公司是按原选房方案进行实施,导致了底层局部的不符。该部分变更未对项目整体的规划实施影响,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并将增加的建筑面积计容,在一期核实时对总建筑面积予以统筹。
 
二、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部分
 
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共计为1707.38㎡,设置在一期的1#楼二、三层,我局将在一期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时将具体情况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 8月21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 网址: www.lygh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3213503,联系人:小范。 

附: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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