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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龙岩上杭土拍来啦!3幅地块涵盖多种功能用途

今日要闻 | 来源: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0-01-17 14:08:56 我要评论
[导读]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0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拍卖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0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拍卖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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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实景示意图) 
 
从图可见,这三幅地块一个紧挨一个,共享同一片区基础设施带来的便利。它们周边有上杭大道、二环路、北环中路等交通干道,距离交通疏散点上杭汽车站、上杭县中医院也不远;除此外,金岗山公园、杭川公园、同康公园可供居民锻炼休闲,且附近又有上杭四中、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上杭五中等学府环伺,人文氛围浓厚。有这些生活资源的加持,地段优势突显,吸引了中骏、融侨等不少品牌开发房企的注意,纷纷报名参与1月19日的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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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的具体位置、规划条件、用途详见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图所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及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01月17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0年01月02日至2020年01月17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等材料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等文件材料。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资格确认时间
 
1、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01月18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20年01月17日16时00分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公告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4楼开具票据或进行确认(联系人:赖仲华,联系电话:0597-3969630、18760009318),并将经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确认已到账的保证金票据盖章给我局取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活动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0拍01特别说明,具体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商业总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运营,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销售、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动工及竣工时间: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地块商服用地部分24个月内竣工并满铺开业,住宅用地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杭县商务局共同签订《集中商业开业履约监管协议》。
 
2020拍02特别说明,具体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商业总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运营,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销售、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动工及竣工时间: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出让地块商服用地部分18个月内竣工并满铺开业,住宅用地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杭县商务局共同签订《开发利用履约监管协议》。
 
集中式商业主体建筑建设达到封顶及外立面落架后方可办理该地块的预售许可证,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集中式商业主体建筑完成竣工备案后,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受限制。
 
2020拍03特别说明,具体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幼儿园:应符合《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的规定。幼儿园位于地块西南侧,规划区间路以南,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幼儿园的设计应按教育部、住建部发布《幼儿园建设标准图集》的设计要求,并应与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幼儿园应按精装修标准无偿移交给上杭县教育局。幼儿园的装修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符合《上杭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标准(试行)》。
 
社区用房:金山湖1号2号3号三地块社区用房统一设置在该地块。社区用房应符合《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闽建规〔2017〕4号)、《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平方米,建筑方案应征求上杭县民政部门意见。社区用房建成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上杭县临城镇政府(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由上杭县临城镇政府统筹使用。社区用房内装修应达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应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
 
养老服务用房:金山湖1号2号3号三地块社区用房统一设置在该地块。养老用房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平方米(且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与地面一层),并因配置大于2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建成之后连同配套停车位一并无偿移交上杭县民政部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
 
公厕:地块内规划集中公共配套绿地应配置一所公厕,公厕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
 
该地块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违规赶工)实现幼儿园达到政府验收要求、集中式公共绿地对外开放、小区公共道路通过验收。本地块内幼儿园达到政府验收要求、集中式公共绿地实现对外开放后、小区公共道路验收后,竞得方才可以申请该地块的商品房住宅预售许可,申请面积不得超过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该地块内的商品房住宅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全部封顶后,方可申请办理该地块剩余住宅的预售许可。但该地块办理预售许可条件还必须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上杭县商务局共同签订《开发利用履约监管协议》。
 
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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