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如下:
备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具体详见调整后总平面图
二、榕树小区二期南区总平面图调整如下:(具体详见调整后总平面图)
1、原7栋住宅(E1#-E7#)户型布局、位置、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2、幼儿园班级数由8班调整为9班,并根据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增设相应的教学辅助用房,其层数由三层调整为四层,面积由3053.28㎡调整为3036.61㎡;社区服务用房面积由9257.98㎡调整为7606.04㎡。
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甲级;
证书编号:A135003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核准的榕树小区二期南区(E1#楼-E7#楼、幼儿园)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 7 月 21日至2020年 7月 29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网址:http://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231265,联系人:张工。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