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规划审批不符部分
1、地下室部分停车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总个数满足项目配建要求,具体详见附件3。
二、公共部分
1、底层公共架空层:底层公共架空面积约320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2、底层公共架空通道:底层公共架空通道约20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3、公共停车位:地上公共机动车停车位118个[含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车位2个,社区用房配套车位10个,社区健身设施配套车位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车位2个,养老服务用房配套车位3个,预留充电车位24个(充电设施由建设单位配建至表前,表后业主自理)];地下公共机动车停车位42个;地上非机动车位1575个(108个摩托车车位按3.0系数折算成非机动车位324个,非机动区域面积按1.5㎡/个系数折算非机动车位)。具体详见附件2、附件3;
4、地下机动车停车位763个[含公共标准车位42个,标准母车位21个,标准子车位11个,微型车位30个(含10个微型子车位)按0.7倍折算成标准车位21个,预留充电车位149个(充电设施由建设单位配建至表前,表后业主)],具体详见附件3;
公共架空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他用,仅作为全体业主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配套用房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23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2、社区用房:社区用房面积约120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3、社区健身设施:社区健身设施面积约26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4、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面积约15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5、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约26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6、设备用房(含变配电室、开闭所、柴油发电机房、消控室等)约700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3308030,联系人:张工。
附件:
1.原审批总平面图
2.地上公共配套示意图
3.地下室车位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