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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龙岩经济适用房将于9月27日开选

楼盘速递 | 来源:龙岩蓝房网 2014-09-25 16:20:14 我要评论
[导读]选房时,申请人需携带申请人及申请人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龙岩市区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认购定金银行缴款回单等一同前往。
2014年度经济适用房即将于2014年9月27日至30日、10月8日至13日莲东新区保障性住房F地块内进行公开选房。
 
据燕子了解到的情况是:此次可供房源供给420套房源如下

莲东新区保障新住房F地块共360套,均为二房户型;

莲东新区保障新住房C区5、6号楼共8套,其中一房户型7套、二房户型1套;
 
莲东保障性住房1#楼二房户型1套;

谢洋小区7号楼二房户型2套;

东岳花园共49套,均为二房户型。
 
具体房源面积、单价以选房现场公布为准。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选房时,申请人需携带申请人及申请人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龙岩市区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认购定金银行缴款回单等一同前往。
 
配售程序为

1、交纳认购定金(申购人自领取《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材料后至配售通知规定选房之前,到指定的银行缴纳认购定金,认购定金为人民币五万元);

2、按配售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选房地点选房;

3、现场签订认购协议书;

4、按认购协议书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5、按规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
 
单身家庭可选一房或二房户型、超过可享受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资讯前沿】
 
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取得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之后,及2007年8月7日(含7日)之后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按申请上市交易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价与原购买保障性住房价格差价的90%收取。
 
已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或非居住类房屋处理
 
已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非居住类房屋的保障性住房住户,应当主动向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单位申报,并在三个月内退出保障性住房。
 
主动退出的,保障性住房购房款按原购房价格退回。
 
未主动退出的,从第四个月起,保障性住房购房退回款按原购房价格每日扣减5‰计算;土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冻结购房人所有房屋土地交易手续;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单位可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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