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前,全市上下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用工企业积极发挥“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用工企业(含建筑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资拖欠问题时有发生。在各县(区、市)排查情况上报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问题较为突出的25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用工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发挥社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编辑:许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