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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兴业小区二期存量安置地 规划调整出让公示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规划局 2018-06-13 19:12:34 我要评论
[导读]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兴业小区二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兴业路与龙达路交叉口西北侧。该项目原为兴业小区二期安置地,现安置选房23套、车位22个,不再安置,为盘活存量安置地,现将本地块调整为出让用地。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兴业小区二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位于兴业路与龙达路交叉口西北侧。该项目原为兴业小区二期安置地,现安置选房23套、车位22个,不再安置,为盘活存量安置地,现将本地块调整为出让用地。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11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兴业小区二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7-D基本单元内,西至恒宝城市广场,南至兴业路,东至龙达路,北至兴业安置小区一期,出让用地面积19784平方米(29.7亩),规划用地面积2047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784平方米(29.7亩),公共道路用地面积692平方米。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安置房转商品房,为普通住宅。
 
2、规模:本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19784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约2500人。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84879.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含物业、开闭所、配电房、门卫等用房)<83727.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含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1152.4平方米。
 
该地块原为安置房用地,现转为带地上建筑物出让项目,竞得者应提供安置面积约2584.44㎡,合计23套(具体面积以龙岩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及配套停车位22个,给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经济开发区分中心用于安置拆迁户。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R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4.29;
 
(2)建筑密度≤20.1%;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100m(详见地块规划图则建筑控制线),建筑高度应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净空的规定进行计算。
 
(5)总户数783户,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套数280套。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范围内红线包括以下道路边界线:
 
(1)地块南侧50米兴业路。
 
(2)地块东侧24米龙达路;
 
(3)地块西侧12米规划小区公共道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152.4平方米(其中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52.4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用房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
 
2、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19平方米。
 
3、配电设施:应设置开闭所,配电设施(开闭所、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建设应符合《关于提升住宅小区配电设施防涝建设标准保障住宅小区正常用电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16]29号)。
 
六、停车设施
 
1、小区内需配套不少于780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用于社区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7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并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余地面全部30个机动车停车位及地下不少于87个机动车停车位均作为小区公共停车位,且不得对外出售。
 
2、充电设施按《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13-278-2017)的要求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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