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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上市交易后,其性质是否会改变?

今日要闻 | 来源:龙岩市不动产中心 2020-12-04 08:49:49 我要评论
[导读]不动产登记问答。
什么是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概念,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条件,1.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2.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3.受让人已经完成了取得物权的公示,即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
 
我的家人在国外,现在想委托我来帮他出售一套房产,是不是可以在国外做公证委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的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过户)时,若卖方在国外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代理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经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委托人无需到场。
 
安置房上市交易后,其性质是否会改变?
 
安置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若要上市交易,需先缴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性质即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待完成上市交易手续后,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上的权利性质即由“动迁房”变更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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